土地價值怎麼算:
最常見的有二種計算方式:「公告土地現值」與「公告地價」,但許多人在土地買賣交易時,常常搞混這二種計算方式而導致造成很大的金額落差,如果土地涉及到租賃的話,還需要考慮到「申報地價」的計算方式。所以買賣土地前,最好還是先做好這方面的功課,以免造成土地買賣的損失,可就麻煩了!
常用名詞定義:
1.公告土地現值:反應土地的正常市場交易價格,是最接近市價的參考指標,可以作為衡量土地價格、買賣交易時的重要參考依據。
(1)公告時間:每一年的1月1日發布。
(2)使用時機: 設定典權、贈與、繼承、土地所有權移轉時,申報移轉現值的參考。
(3)課徵稅賦: 課徵土地增值稅、遺產稅、徵收私有土地補償地價的計算依據。
(4)公告標準:由政府根據過去一年調查轄區內土地交易的價格動態,分別計算出各區段的價格,因此每年更新即時反映市價現值。
2.公告地價:由政府官方公告各轄區內各宗土地的價格,以供民眾參考並申報該筆地價時使用。
(1)公告時間: 每三年公告一次。
(2)使用時機: 申報地價的參考。
(3)課徵稅賦: 作為課徵地價稅的計算依據。
(4)公告標準:
Step1:政府先分區調查近一年的土地買賣價格、收益價格等,再依據各街道的市況、繁榮程度及地價水準,劃分成不同地價區段。
Step2:以土地使用「同質性高」的相同地價區段+使用「差異較大」的不同地價區段,參考並估計出區段內地價,以計算出土地的平均行情。
Step3:將評估的地價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作評議,根據評議結論核算每一筆土地的單位地價。
Step4:公告三十天後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,則核定的「公告地價」就會成為課徵地價稅的標準,即做為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之後,課徵地價稅的標準依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