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「土地共有」就是一塊土地由二個以上的人共同持有,但持有權的比例則又分為以下二種不同的狀況而有不同的權利。
「分別共有」
1. 土地「分別共有」:指土地共有人各自擁有其部分土地,也可對各自擁有的土地自由處分,不需經由其他共有人的同意。也就是一塊土地經由分割後,分配給不同持有人,每個持有人可以自由的買賣自己的那份土地,不需要經過其他人同意。(更多其它土地買賣規定,請詳閱此篇)
「公同共有」
2. 土地「公同共有」:指土地共有人共同擁有同一塊土地,每個人無法自行決定土地處分,而是需經過其他人同意才能處理土地。也就是說土地未經過分割,每個人對土地都擁有決定權,因此如果要買賣土地,需經過其他人同意一起買賣才可以。(更多其它土地買賣規定,請詳閱此篇)
土地共有
簡單的說,如果土地是一塊蛋糕,A,B,C君共同擁有這塊蛋糕。如果這塊蛋糕經過切分後分給A,B,C君,A,B,C君分別擁有自己的蛋糕,也可以自己決定擁有的那塊蛋糕要如何買賣,就像所謂的土地「分別」共有;如果這塊蛋糕沒有切分,而是A,B,C君一起擁有這整塊蛋糕,那麼A,B,C君其中有一人要買賣這塊蛋糕,則需要經由其它二人的同意一起買賣才可以,即所謂的土地「公同」共有。
釐清土地共有的概念,了解自己擁有的土地權利,才能為進行更有策略性的土地規劃。
如果有土地無法解決的問題,一定要找專業的人員諮詢,才能事半功倍的節省更多時間與金錢哦!
(如果有更多其它土地買賣規定與問題,請詳閱此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