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一定要做好管理,事先說清楚、講明白,日後才能免煩惱。

如果土地能分割成每個人都能單獨所有,是一種最理想的狀況,但大多的土地都處於「分別共有」狀況,那麼多數人共同擁有一塊土地,當有不同意見想法時,究竟誰說的算呢?所以土地管理很重要。

土地管理之分管契約

因此事先立好「分管契約」,讓共同擁有土地的人可以達成共識,是最好的解決之道。而且「分管契約」不以訂立書面為必要,口頭方式也是可以成立分管契約的哦。

土地管理之分管決定

除了「分管契約」之外,還有另一種是「分管決定」,是以「多數決」的方式來決定管理方法,少數不同意或沒有表示意見的人,都必須遵守多數人的決定。但如果少數人對於以多數決「分管決定」的方式不認同或認為「顯失公平」,還是可以向法院聲請「裁定」變更,也就是所謂的「分管裁定」。也就是說,一塊土地如果為A,B,C,D,E五個人共同擁有,當執行「分管決定」時,A,B,C,D一起達成共識,E雖然有不同意見或想法,也還是必須遵守A,B,C,D的決定;但如果E不能認同「分管決定」的結果,是可以向法院聲請裁定,即所謂的「分管裁定」。

土地管理
分管契約

不論是「分管契約」或是「分管決定」,都必須要「登記」後才會具有效力,也才可以對第三人有所拘束力哦!

如果「分管契約」、「分管決定」或「分管裁定」需要變更的話,也是得向法院聲請「裁定」變更,並記得變更後還是要再去登記,才具有效力哦!土地管理很重要,如果沒有一開始就做好土地管理,後續可就很麻煩了呢!

如果有任何土地管理、分管契約 、分管決定 、分管裁定 等問題,都可以隨時與呈陽建設聯絡哦!呈陽建設是您土地的管理專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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