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申報地價: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所有權登記時,所申報的地價。
(1) 申報標準:土地申報以公告地價為參考。於公告地價的120%~80%為申報數額。
A.未申報地價:以公告地價的80%做為申報地價。
1.申報地價不足公告地價之80%,以公告地價的80%做為申報地價。
2.申報地價超過公告地價之120%,以公告地價的120%做為申報地價。
(2)申報用途:
1.做為計算租金的標準依據。依據土地法規定「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,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10%為限。」,因此租金是以申報地價來做為計算標準。
2.做為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之後,課徵地價稅的標準依據。
土地價值之「公告土地現值」、「公告地價」與「申報地價」的關係:
1.「公告土地現值」與「公告地價」的關係:當土地買賣時,由於「公告土地現值」金額較接近市價的90%左右,而公告地價則大約只有市價的20%左右,一般土地買賣時多以公告土地現值的數值做為參依據。但政府有明文規定:「公告地價的漲幅不應該小於過去公告土地現值的累積漲幅」,因此公告地價會根據公告土地現值過去的數據做為參考。
2.「公告地價」與「申報地價」的關係:申報地價時需要依據公告地價為參考,而公告地價會依據過去公告土地現值的累積漲幅調整,使申報地價能更接近市場價值,並做為日後課徵地價稅及計算租金時的參考。
想知道你的土地價值多少錢嗎?到內政政部官網可以查尋目前及過去的公告土地現值,提供土地買賣時的參考依據。
公告土地現值查尋連結:https://www.land.moi.gov.tw/chhtml/landvalue/42
(更多土地價值資訊,請詳閱此篇)